靜謐山林間,悠然慢生活
1樓 - 舒適雙人房 2樓 - 舒適雙人房 3樓 - 舒適雙人房 3樓 - 雙人和室房2樓 - 舒適四人房(含和室)

入住資訊

入住資訊
民宿服務
  • 環境導覽
  • 代訂烤肉用具
  • 代訂烤肉食材
  • 麻將出借
  • 免費早餐
  • 電動麻將
匯款資訊
中國信託
銀行代碼: 822
帳號: 473540086629
戶名: 賴錦烈

- 目前僅提供包棟服務 (12 ~ 18人)
- 平日 $20,000
- 假日 $22,000
- 農曆春節期間 $25,000
- 加床$600/人 ;不佔床清潔費$300/人

- 請加官方LINE@923zyolc或來電0963-758-075預約
- 訂房確認OK後,請於三日內預付房價總價三成作為訂金(逾期恕不保留房間)
- 收到訂金後,才會為您保留房間,餘款到付或入住前匯款轉帳。
- 匯款完成後煩請來電或Line告知入住人姓名、匯款日期、匯款金額、帳號末5碼、入住日期等資訊,謝謝。
注意事項
平假日定義
平日:週日至週四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假日: 週五晚至週六及國定假日
旺季:農曆春節期間 
入退時間
  • 入住時間:15:00 以後
  • 退房時間:11:00 以前
住宿須知
《訂房前須知》
★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包棟方案人數入住。如需加床,請於訂房時確實告知並依本民宿規定訂房。若入住當日臨時增加人數,本民宿有權決定是否取消訂房。(恕不退還訂金)
★民宿官網預約訂房所顯示的空房查詢客房狀況,皆為即時資料。民宿無提供未預訂之保留服務。
★民宿主人住於民宿後方小木屋,主人及住客各自獨立的出入口, 不會互相干擾。
以上若介意者,請斟酌考量是否訂房。
 
《加人加床相關事項說明》
    預訂時告知預計入住人數(含:大人/兒童/嬰幼兒)
★本民宿有提供加價加床加人服務:請於訂房時主動告知。加床$600/人
★本民宿無提供嬰兒床。
入住時,與房款餘額一併付款。
 
 《民宿設施》:
★室內公共空間提供:
   ■溫熱開飲機■WiFi寬頻無線上網■公用電視■連網影音設備■電動麻將桌
★戶外公共空間提供:
   ■烤肉場地■提供免費停車場地
 
《包棟相關事項》
★民宿一樓公共空間提供:
  公廁
  廚房含洗碗槽吧檯
  電視(Google TV)
  公用冰箱
  小型電鍋
  電動麻將桌
  連網影音設備
 
🔺🔺本民宿為包棟民宿,入住時需預繳3000元設備保證金:
    ✔️麥克風無摔壞或功能損毀。
    ✔️電動麻將桌:功能/桌面/麻將⋯相關,完整無髒汙、損壞、遺失。
    ✔️民宿相關設施無損壞
    ✔️若使用烤肉區後, 需整理桌面,並進行垃圾分類。恢復使用前狀態
    ✔️請勿至烤肉區外烹調食品
    ✔️喝醉隨地嘔吐,請自行清理, 情況嚴重者恕不退還保證金

退房時,一併退還3000元保證金。
 
《注意事項》
★全棟室內禁止吸煙(含電子菸)及吃檳榔,一樓戶外提供吸菸區
★禁止施放有躁音及飛天之煙火/戶外開趴
★請愛惜民宿任何設施,如有損毀或遺失請照價賠償。
★個人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。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。
★住宿旅客離開後,如需代寄遺留物, 運費請自行負擔, 且不保證物品為原況。
★為響應政府倡導綠色環保政策, 目前(2024/7/1起)客房內已不主動提供個人衛生一次性住宿用品
例如:牙刷/牙膏,/梳子,/浴帽,/小香皂/紙拖鞋...等), 以支持全民綠色生活,減少浪費. 
★為維護住宿安寧,各項室外活動,請於晚間22:00前結束並停止開放。
改期退訂
延期住宿:
1.若因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的陸上颱風警報),或者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苗栗縣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三個月或無條件退還。 假如只是猜測當天天氣可能不佳要求退房,那就是個人因素,只能依交通部的規定辦理。
2.非以上因素之延期住宿
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前,請於入住三日以前通知,訂金予以保留三個月,也可以轉給親朋好友。但若臨時才通知無法前來,訂金恕不保留。

取消訂房:
依交通部觀光局的旅館民宿退訂參考規定:
依照交通部觀光局99年1月13日,交路字第0990000402號函
發布之[旅館業及民宿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]規定:
第六條 
旅客解約時,得要求民宿依下列標準返還已繳之訂金: 
一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4日前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100%。 
二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70%。 
三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50%。 
四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40%。 
五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30%。 
六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  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 20%。 
七、旅客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民宿得不退還旅客已付全部訂金。